玩具是儿童观察和了解世界的好伙伴,其质量好坏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但一些“三无”玩具和残次品玩具却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屡屡导致儿童安全事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前三季度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显示,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增速较快,0岁至14岁儿童在总伤害案例中占比持续增长,从2012年的11.31%增长到2018年前三季度的16.21%。
据介绍,在儿童玩具及用品导致的伤害中,因儿童误食或误塞小零件等造成的伤害占比达53.23%。值得关注的是,受某手机射击游戏带来的影响,玩具枪等弹射类玩具引发的伤害频发。此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对玩具、童车抽查发现,第三季度玩具不合格产品超过210批次,其中包括标识和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机械物理性能不合格,发热和非正常工作,以及玩具增塑剂超标等。
“由于玩具种类繁多、功能多样、玩法不一,孩童在玩具使用过程中可能受到的伤害主要有机械物理伤害、化学伤害、电伤害、烧伤烫伤等。其中,机械物理伤害最为频繁。”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艳芬介绍说,造成机械物理伤害的主要因素包括玩具锐利边缘、危险的尖点、突出物和小零件、绳索等。例如,玩具上的鼻子、眼睛、扣子等小零件应在承受90N的拉力测试时不松动,否则当幼儿咬、啃、手抠这些小零件时极易脱落,有可能被幼儿误食、吞咽,造成窒息危险。此外,车轮与车身也存在危险的间隙或夹缝,可能夹伤幼儿手指。
此外,玩具使用过程中的其他伤害同样不容忽视。张艳芬表示,如果玩具涂料中的铅、铬、锑等含量超标,幼儿在接触玩具的过程中就会将这些有毒物吸收到体内引起中毒,造成化学伤害;电动童车充电过程中不应启动,可能存在触电和电击的严重安全隐患;易燃烧材料制成的玩具容易导致幼儿烧伤、烫伤。“家长在选购配置玩具时,应注意运用看、摸、试、闻并与同类产品比较等方式,为孩子挑选适合的玩具。”
为预防和干预儿童玩具产品伤害,保护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更为严格的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儿童用品相关标准制修订,围绕玩具等重点儿童用品领域,建立健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
“儿童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差,‘黑玩具’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往往是终生的,应该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和缺陷产品召回等方式,提高玩具等相关儿童用品的产品质量水平,从而保证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张刚说。
据统计,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儿童用品召回838次,占消费品召回总次数的61.6%,涉及数量达到241.1万件。其中,儿童玩具召回589次,占儿童用品全部召回次数的70.3%。专家表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保护儿童安全、提高企业产品安全意识、完善政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儿童玩具挑选技巧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儿童在玩具使用过程中有家长的陪伴,以便发现危险及时处理。张刚建议,家长在家发现系带过长和有小零件缺陷的儿童用品时,可以自行处理,比如把过长的系带剪短,把相关的小零件取下,就可能消除危险。一旦发现玩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产品缺陷时,家长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