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宣传展示优秀企业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风采,激励引领企业家诚信、务实、开放、创新,齐心协力推动淄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近日,淄博市协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根据淄博市协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简称“市企两会”)发布的淄博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方案,本次评选活动的原则是:1、从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中产生;2、坚持公平、公正、公允、透明;3、坚持“创新力、影响力、贡献力”,综合考量企业家在区域发展、行业领军、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度;4、坚持社会形象好、公众认可程度高、企业家自身素质好、威信高的原则;5、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客观标准评选。
本次拟评选优秀企业家50名。根据自愿参评的原则,由各区县经信部门或各行业协会择优推荐,企业可自荐参评。
根据评选要求,参评企业家应在企业核心管理层(担任董事局主席、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连续任职三年以上,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坚持以人为本,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任职期间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家任职期间无较大安全事故、无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同时要求,在2015—2017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体持续增长,企业利税总体持续增长;2017年年末总资产一般应达到3亿元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2017年职工收入在全市平均工资以上,劳动关系和谐。
此外,企业家及企业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省市级以上荣誉、奖励,本人或企业是否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和技术改造投入,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均作为本次评选的参考依据。
本次评选,需要经过初审、复审、综合评价排名、终审四项程序,初审,是由第三方评选机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候选人名单;复审,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综合评价排名,由专家组展开集体讨论,根据评分标准对定量指标打分,按照企业家得分排出名次,形成优秀企业家建议名单;终审,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确定拟表彰名单,征求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公示。根据征求意见和公示反馈情况,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评选不收取费用,为确保评选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一经发现企业或个人弄虚作假,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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