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空购物车”热潮刚刚退去,许多消费者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自己面前可能潜伏着看不见、摸不着、理不清的消费陷阱。有消费者“雾里看花”,不知道与真实的价格、真实的服务隔了几层“毛玻璃”;有消费者被搅得“晕头转向”,不知不觉间,被商家带着兜了圈子。
两万元的公证办理其实只需几百元
今年9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潘女士在结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了公证难题。原来,潘女士的男友是台湾人,根据当地规定,结婚双方在当地登记需要提供一份在大陆的结婚证明。为了方便,潘女士在淘宝网找到了相关的公证代办机构。对方煞有介事地称因为办理涉台公证手续繁琐,提出了两万元的要价。
潘女士觉得价格难以承受,决定自己跑腿办理。她找到了北京一家公证处,出乎她的意料,在提供了合格的材料后,整个审核过程都是在线进行,没过几天她就拿到了这份公证,总共只花了480元。
要价两万元的公证办理原来只要几百元,而之前那两万元的报价是怎么得来的,兜了多少圈子,潘女士至今没搞清楚。事实上,潘女士并不是遭遇“雾里看花”的个例——
毫不知情就被强制消费的会员套餐、乱象丛生的老年保健品市场、退改签费超过机票本身价格的在线旅游订单……消费领域的那些坑,似乎踩也踩不完。
“作为买家,你以为自己捡便宜了,其实还是被套路了。”购入新车不到半年的郑先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郑先生买车的时候,在多次砍价后,4S店的销售“无奈”之下给了他一个大折扣,但是签订的协议里却暗含了这样一条:以后汽车的修理或者维护需要到商家指定的店面去。郑先生通过最近一次维修发现,商家最终不但把当时给打折的钱赚了回来,还赚了更多的钱。
当你购买一件商品的时候,给你优惠,但维修或者维护要到指定的地方去,这是“捆绑消费法”的常见套路。而在越来越红火的电子商务领域,日渐显现的是这样一个猫腻——电商特供。
很多消费者发现过这样一个现象:电商网站与实体店铺的同品牌商品,网站上的标价便宜很多,收到货之后你却发现商品跟实体店有差别。这种商品被称之为“电商特供”。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提醒,在产品质量上“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以冰箱为例,有消费者就曾向北京市消协反映,或许“电商特供”款比实体店便宜,但拆机对比发现,很多“电商特供”款会少一种关键零部件,这个零部件还不便宜。产生的结果就是,商品的使用寿命会严重缩短,严重增加耗电量、产生噪音等等,各种暗藏的玄机让消费者成为“冤大头”。
一个品牌、两家企业、三个地方
“雾里看花”式的消费往往导致的是消费者只能暗暗叫屈,后续维权过程又常常把消费者“绕晕”。
南京消费者王先生通过电商平台,花费600元网购了一辆商标为雷尼斯的折叠山地自行车用于代步。没想到买后不久,王先生在小区里骑车时,因为车辆折叠部分链接栓脱落而摔倒,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身上也多处受伤,医疗费前后花费数万元。
王先生与网店联系,要求赔偿,但客服一直拖延,后来就没有消息了。王先生又多次与电商网站客服联系,得到了网店的注册信息和客服的手机号码。网店注册企业是天津市柳江工贸公司,而客服人在广州,对于消费者的电话联系依然推脱不已。王先生又根据自行车发票上的电话,联系到开票单位天津市武清区跃腾自行车零件厂,该厂又将责任推给了销售方柳江工贸。
厂家在天津、网店在浙江、客服人员在广州、消费者在南京。这件网购引发的人身伤害牵涉到一个品牌、两家企业、三个地方。王先生四处联系求助无果,只好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
江苏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网络购物为例,随着经济发展和消费升级,这一消费模式的多样化造成了多种消费投诉。总体来说有两大难点:第一是异地消费维权困难,实践中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通常会出现经营平台、经营者、消费者、甚至经销商均不在同一地的情况,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往往难以处理。第二则是经营平台责任界限不明,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消费环境不理想制约消费潜力释放
在江苏省消保委的帮助下,王先生最后获赔5万元。但业内人士认为,像这样的异地维权成功案例实属个案。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本上需要改善消费环境,让整个监管体制发挥作用。而在当前,中国消费环境的改善与百姓消费能力的提高还不匹配,消费环境不理想已成为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主要障碍。
虚标原价、低价拼团、电商特供……乱花迷人眼。蒙慧欣表示,明明白白消费,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买买买虽然开心,但一定要注意理性消费,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我曾经在一个城市抽样调查消费者遇到侵权以后怎么办?有70%的人是使用12315投诉,但在农村可能就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民买了假货,不知道怎么处理。所以,要宣传、普及、培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城市里很多消费者也不知道退货找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认为,在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重点领域,要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紧密联系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