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村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装修纠纷。
据了解,李某与甲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甲公司装修李某的房屋,价款7万元。合同中未约定卫生间厨房(已铺设瓷砖)原瓷砖拆除重新铺设的条款,但甲公司擅自将原已铺设瓷砖全部拆除后改管线并重新铺设新瓷砖,产生7000元费用,双方就该费用由谁负担产生争议。周村消保委认为,装修合同属于合同范围,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甲公司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增加装修项目,属于己方过错,应当承担责任,而李某因甲公司的过错而受益,根据公平原则,李某可适当承担部分费用。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甲公司承担4500元,李某承担2500元。
岁末年尾,很多消费者开始装修房屋,装修项目包括水电、瓷砖、墙面乳胶漆、橱柜、衣橱、壁橱、影视墙等,林林总总,费用较多,产品质量不同,装修价格、标准不一,而在装修过程中常发生合同变更的情况,因此很容易产生纠纷。
在此,周村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定有资质、信誉较好的装修公司,货比多家,多方考察;二是合同内容约定要详细,装修标准要确定,费用要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违约责任要定好,遇到合同事项变更应及时沟通;三是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遇有纠纷可有效保护己方权益;四是产生纠纷后控制情绪,协商不成可向消保委投诉。(连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