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淄博市工业
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名单的通知
淄政字〔2018〕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淄博市“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认定管理培育办法》(淄政办发〔2015〕18号)规定,市政府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2017年公布的“工业企业50强”“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企业和新申报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了2018年度淄博市“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在重大项目建设、要素资源配置、企业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引导,带动形成一批技术领先、竞争力强、优势突出的龙头企业集群,切实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力支撑。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