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局长闫佳敏,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忠越出席发布会。
淄博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有48个少数民族成份,2.5万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高峰时逾万人。全市有1个民族镇、10个民族村(社区)。
会议现场
淄博市自2001年至2013年将每年10月份,2014年至今将每年9月份,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迄今已是第十八次,营造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今年6月,在民族工作重点地区临淄区召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各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互助互利、共进共赢的实践经验,对共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进一步创新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18年来,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品牌效应,成为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有效平台。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不断促进了党的各项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突出困难得到解决,各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
今年的宣传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研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户外宣传、媒体宣传、集中宣讲、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便民服务、示范单位“回头看”和“互观互检”等活动。
今年宣传月期间,全市累计开展主题活动37项,报刊、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发表文章和电视报道40余次,制成宣传图片、照片500余张;设宣传栏、壁报栏、展板、横幅、标语300余幅,发放有关宣传册和宣传单2万7千余份,组织宣讲活动17场,组织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活动49场,解决民生问题105件。(张闻涛 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