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淄川区纪委监委对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贾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东生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内选举中进行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进行强拆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侵占村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收受他人贿赂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挪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淄川区纪委给予贾东生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淄川区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淄川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