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不制冷、冰箱有异味、车行拒退押金…… 淄博工商8月受理投诉1386件

摘要 9月10日,淄博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8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当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58件,环比增长5.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71.13万元,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高居投诉前三。...

9月10日,淄博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8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当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58件,环比增长5.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71.13万元,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高居投诉前三。

8月,淄博工商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8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991件,服务类投诉3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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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投诉有所增加 网络购物类投诉呈下降趋势

8月,淄博工商共受理服务类投诉395件,环比增长9.12%。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居民服务类90件、文化娱乐服务类68件、餐饮服务类38件。其中,居民服务类中摄影及扩印的投诉量44件、美容美发和洗浴的投诉量为43件,两项共计87件,占居民服务类投诉的96.67%。

8月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10件,占投诉总量的15.15%,环比下降8.3%。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投诉193件。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类,共受理123件,占网络购物投诉的58.57%。网络购物投诉主要涉及商家夸大宣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

质量、合同和广告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综合投诉的内容来看,质量、合同和广告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共计884件,占投诉总量的63.78%。其中质量问题占比最大。质量方面的投诉主要涉及:日用百货类服装鞋帽起球、掉色、开胶,家具油漆开裂、气味刺鼻、与样品不符;交通工具类的汽车发动机、轮毂、汽车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家用电器类的空调不制冷、冰箱有异味、启动声音大等。

合同方面的投诉主要涉及:消费者与车行签订购车协议并支付押金,取消购买时,车行拒绝退还押金;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卡、会员卡及其他消费卡时,商家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不予办理退卡退费。

广告方面的投诉主要涉及:食品、保健品的宣传存在夸大功效、使用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等。

日用百货类投诉仍居首位 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投诉均呈上升趋势

综合投诉情况,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31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1.38%,较上月投诉量略有减少。交通工具类投诉173件,家用电器类投诉124件。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本月日用百货类投诉仍居首位,但投诉量较上月有所减少,交通工具类与家用电器类的投诉量较上月均有所增加。

淄博工商发布消费警示

针对投诉情况,淄博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一是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商品,二是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合同、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三是消费者谨慎购买贵重商品,不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如有需要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四是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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