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司法大数据,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较2016年上升70.34%。电信诈骗仍为主要诈骗方式,网络诈骗明显上升。
2016年至2017年,电信诈骗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占比有所下降,但高于网络诈骗,2016年为78.25%,2017年占64.56%。网络诈骗作为新兴的诈骗手段,占比显著上升,2016年为34.66%,2017年上升至60%以上。
电信网络诈骗方式以电话诈骗为主,占全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50%以上。2017年,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显著。其中通过改号软件、微信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超2倍,通过木马、钓鱼网站、语音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超100%,远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增幅,对新型的网络诈骗手段需保持警惕。
在电信网络诈骗方式上,让受害人充值或刷单是一大典型骗术,2017年在全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占比显著上升。2016年,通过让受害人充值或刷单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占比为6.22%,2017年迅速上升至11.78%。另外,犯罪分子还通过欺骗受害人中奖、发布虚假广告、冒充领导、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关系或公检法和军人等特殊身份人员、以办理信用卡为名等骗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从犯罪地域上看,近两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法院主要集中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并有向内陆扩展趋势。福建、广东两地案件量占比由2016年的17.71%和17.13%骤降至2017年的11.14%和13.04%;而河南案件量大幅上升6.07个百分点,2017年位列全国第三。
从被告人文化程度上看,初中文化程度占比最高,2016年至2017年,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初中文化在所有被告人中占比为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