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获悉,山东恒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石料未遮盖,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被处以3万元罚款处罚。
2018年5月22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对山东恒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发现其石料未遮盖,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被处以罚款3万元处罚。
编辑:何海丽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