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缴获的约500克疑似毒品,在公安局办公室不翼而飞。这是黄百炼9年来未解的心结,他因此踏上举报之路。
今年54岁的黄百炼是湖南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民警,他举报的对象是他的原同事王斌。2014年5月,王斌因在办案中徇私枉法被法院判刑10年——他被认定在办理2009年一起特大贩毒案件时,为徇私情包庇主犯。
正是9年前黄百炼侦办的那起涉毒案件,牵出了郴州市公安局包括王斌在内的4名“内鬼”。黄百炼认为王斌还涉嫌盗窃缴获的500克疑似毒品,多年来持续举报,但一直未被立案调查。黄百炼后来举报时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唐国栋“包庇下属”。2018年6月,唐国栋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8月6日,在“毒品被盗”9年后,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对黄百炼举报的“王斌涉嫌盗窃毒品”一案,正式立案侦查。
8月23日,郴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军告诉记者,公安机关会对此事“依法如实地进行核查”。
黄百炼展示郴州警方对原民警王斌涉嫌盗窃毒品的立案决定书
特大贩毒案牵出公安局4名“内鬼”
9年前,黄百炼是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的大队长。
2009年7月18日晚上,黄百炼接到线人举报后,带人将正在郴州贩卖毒品的曹智磊及其“上线”邓波抓获,现场缴获了大量麻古、K粉和冰毒。黄百炼等人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邓波为首的特大贩毒团伙。
“现场缴获的毒品总共有700多克,是当时郴州最大的毒品案件。”主办此案的黄百炼很兴奋,他没料到案件背后的“复杂”——郴州市公安局4名“内鬼”牵涉此案,后来3人被判刑,1人被开除公职。
湖南资兴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当时抓获两名毒犯后,黄百炼在审讯过程中先后制作了4份《讯问笔录》,他将此案初步定性为涉嫌“贩卖毒品”。案发第二天,时任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黄中祥安排民警王斌、余菁协助黄百炼办理此案,并要王斌等人“重新作材料”。在审讯中,王斌得知犯罪嫌疑人邓波系其朋友的“兄弟”,便决定“帮忙”,并让同事余菁“尽量往非法持有毒品的罪名上靠”。
在9年前那起特大贩毒案件中,黄百炼和同事在现场缴获了大量毒品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相比贩卖毒品罪而言刑罚较轻。比如,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贩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则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主观上看,贩卖毒品有牟利的意图;从客观上看,贩卖毒品这一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要比非法持有毒品更严重。”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分析。
法院审理查明,王斌当年在审讯贩毒团伙成员曹智磊时,诱导其作“非法持有毒品”的供述,并根据此虚假供述重新制作扣押物品(毒品)清单,将主犯邓波从“物品持有人”改为“见证人”。而民警余菁在讯问邓波时,故意隐瞒相关情节,从而使曹智磊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的罪名立案侦查。此后王斌建议释放邓波,黄百炼坚决反对。后来经副支队长黄中祥同意,邓波被送往戒毒治疗中心。当时,王斌、余菁对曹智磊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整理案件材料,此前黄百炼制作的4份讯问笔录均未装进案卷。
据黄百炼介绍,在抓获两名毒犯并缴获700多克疑似毒品后的第四天,他发现缴获的疑似毒品少了约500克,怀疑系王斌盗走,遂向领导反映。黄百炼、王斌均被关禁闭。此后,郴州市公安局安排黄百炼、邓志成重新侦查邓波等人涉毒案件。黄、邓负责此案后,对邓波等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立案侦查,并继续深挖其同伙。
2010年12月,郴州市中级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邓波无期徒刑。同案被告人谢赛华、谢当杰、曹智磊,被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判刑15年、12年、9年。
“事实证明我当年的坚持是对的。”黄百炼说,邓波团伙贩毒一案侦破后,他继续举报同事王斌等人。
2013年7月,一级警司王斌、二级警督余菁,被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侦查。2014年5月,资兴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余两人在办理邓波、曹智磊贩毒案件时,“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情节特别严重。”一审法院遂以徇私枉法罪,对王斌、余菁分别判刑10年、6年。当年8月,郴州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护原判。
在邓波等人贩毒一案中,郴州市公安局除王斌、余菁外,还有两名“内鬼”牵涉其中——时任郴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的王曦和交警支队协警唐凯。
黄百炼当年办理邓波、曹智磊贩毒案时查知,唐凯曾穿着制服到看守所,给了曹智磊500元现金和两包香烟,“就是让他顶罪,说邓波出来后会把他捞出去。”后来,唐凯因犯妨害作证罪,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黄百炼透露,当年唐凯曾送给王曦8千元,让他设法“捞”邓波。唐凯被送往戒毒所后,王曦曾赶到戒毒所,要强行带走唐凯。“我得到消息后跟领导汇报,领导马上派了4名特警过去。”黄百炼说。后来,王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判决书记载,证人胡某证实,他曾向唐凯购买少量毒品,唐凯的毒品来自邓波;曹智磊也供称,他按照邓波的指使给唐凯送毒品,“唐凯要的数量不多,我一个月大概给他送3次麻古和冰毒。”
王曦也是名“瘾君子”。据黄百炼介绍,王曦被调查时曾接受尿检,“两次都是阳性”。
黄百炼称,当年缴获的疑似毒品中,有两包约500克在公安局离奇丢失(划黑圈的两袋为丢失的疑似毒品)
500克缴获的疑似毒品在禁毒大队“丢了”
虽然查获了特大贩毒案并揪出警局“内鬼”,但黄百炼内心仍有遗憾。“最后给邓波他们定罪的毒品数量是200多克,另外500克不见了。”他说。
黄百炼称自己至今还清楚记得,当年抓获邓波等人时,在现场缴获了700多克疑似毒品。回到禁毒大队后,他将涉案的疑似毒品分成6个塑料袋装好,放在办公室的壁柜里。黄百炼介绍,在三天后的7月21日,柜子里的6包疑似毒品少了2包。
“一包是麻古粉,大概500克,另一小包是大麻,5克左右。”黄百炼说,当时他非常震惊,马上问同一办公室的王斌,“他说他丢了,还说又没写进扣押清单。”
“所有毒品我都写进了扣押清单,只是当时还没来得及送去化验。”黄百炼出示抓获邓波等人时现场缴获毒品的照片,果然有一大包疑似毒品的粉状物。
由于还没有经过化验鉴定,两包丢失的物品只能称为“疑似毒品”。不过黄百炼坚信那两包物品是“真毒品”,“这些物品都是现场缴获的,另外没丢的200多克毒品,后来鉴定也是真毒品。”判决书显示,当时查获的约212克红色药丸和白色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丢失的那包疑似麻古粉,其“500克”的重量如何得知?黄百炼说,当时还没有化验和称重,但他和几名办案人员都用手掂量了,“就是一斤左右”。
因为王斌在办案中的一些异常表现,黄百炼很快将疑似毒品丢失的怀疑对象锁定为王斌。毒犯邓波的女友张某接受黄百炼等人调查时也交待,邓波曾给她打电话说:“没有想到王斌这么霸蛮,他居然把证物都偷了。”张某在询问笔录中提到,她曾问邓波“什么证物”,“邓波说,里面有一袋子大麻,是多年的珍藏品,平时都舍不得吃。”
黄百炼向领导反映王斌在办案中的蹊跷举动。几年后,邓波、曹智磊等4名贩毒人员被判刑,王斌、余菁等“内鬼”被查,但500克疑似毒品丢失之事,却未被立案侦查。
对此,新华网2014年10月的一篇报道中提到:“郴州市公安局表示,经调查后,一是不能证明500克疑似毒品来源;二是不能具体查明500克疑似毒品丢失的过程。”
此后数年,黄百炼仍向上级部门持续举报。据其介绍,2017年,湖南省公安厅要求郴州市公安局再进行调查。当年9月11日,郴州市公安局纪检组将黄百炼的控告材料移交至北湖公安分局。9个月后的2018年6月12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向黄百炼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局认为,“已搜集的证据无法认定你控告的犯罪事实存在,达不到刑事立案的要求。”
黄百炼遂申请复议,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维持原决定。黄百炼继而申请复核。7月31日,郴州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黄百炼申请复核一事。
8月6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作出决定,对“王斌涉嫌盗窃毒品”一案立案侦查。此时,距2009年7月“500克疑似毒品被盗”,已经整整9年。
“现在我们立案了,会认认真真地去核查。”8月23日下午,郴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军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相关调查工作会按照程序依法进行。
8月16日,黄百炼到郴州市委巡察组送锦旗。在巡察组的监督下,他控告的“500克毒品被盗”一案被警方立案侦查
举报者:“我没有给郴州公安抹黑,蛀虫应该清除”
“太不容易了。”拿到立案通知书后的黄百炼说,他想“喝点小酒”,庆祝这一“重大突破”。
在邓志成看来,黄百炼9年来坚持举报“真不容易”。邓志成是郴州市公安局民警,9年前与黄百炼一起侦办邓波团伙贩毒案。
邓志成说,黄百炼多年来的举报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阻力,但邓波贩毒案宣判、王斌等“内鬼”被查这些事实都证明,黄百炼的坚持“是正确的”。
当年侦办完邓波团伙贩毒案后,黄百炼就“毒品被盗”和警局“内鬼”等事向上级反映。他举报同事,举报领导,成为郴州市公安局的“另类”。
出乎意料的是,邓波贩毒团伙成员曹智磊的父亲曹继跃,后来成了黄百炼举报之路的“同伴”,他向警方举报“民警包庇毒犯”。2010年5月,郴州市公安局纪委回复曹继跃称,经调查,“未发现办案民警存在徇私枉法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2010年9月20日,湖南省公安厅调查组针对黄百炼的举报作出结论:“不存在黄中祥、王斌包庇犯罪分子的问题”。据公开报道,2012年12月12日,郴州市公安局召开干警大会,局长唐国栋宣布王斌等人“是清白的”。
此后黄百炼向新闻媒体反映,此事经《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后,当地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王斌、余菁等人因徇私枉法被查。黄百炼则围绕“毒品被盗”等问题继续上访和举报。
在2012年3月,黄百炼被免去禁毒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的职务,免职理由是在相关考核中未完成任务。黄百炼则认为这是自己被“整”,“没有这种先例”。
“局里主要领导让你不要再告了,以稳定为主,”黄百炼多年的同事邓志成分析其被免职一事,“你违背了局里主要领导的意志了嘛。”
邓志成说的“主要领导”,是指当年担任郴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唐国栋。黄百炼认为,唐国栋当年有包庇下属之嫌;黄百炼认为有“包庇”之责的,还有时任郴州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的邓光坛,当年他曾作为“专案组组长”调查黄百炼举报的事项。近年来,黄百炼多次到湖南省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实名举报唐国栋和邓光坛。
“唐国栋说我抹黑郴州公安形象,说我是负能量,我很反感。” 黄百炼说,“我没有抹黑公安形象,队伍里的蛀虫应该清除。”
2018年4月24日,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邓光坛,因涉嫌受贿、行贿,在郴州市临武县法院受审。一个多月后的6月12日,唐国栋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诉。落马前,唐国栋是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邓光坛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中,包括向时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唐国栋行贿6万元,以谋取职务升迁。
作为湖南警界有名的“举报者”,黄百炼感到自己的举报之路去年下半年以来变得 “顺畅”了。他关于“毒品被盗”的控告引起湖南、郴州两级公安和郴州市委巡察组的重视。
此次公安机关对“500克毒品被盗”正式立案,让从警20年的黄百炼百感交集,“这么多年,也该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