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广东茂名中院公开宣判两起涉黑案件。其中,对何亚新等2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何亚新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何炳森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决其他2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0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1年以来,何亚新、何炳森为壮大自己的势力,从社会上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经济利益笼络等控制方式,直接组织、策划、怂恿、指挥、授意,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11年4月,时任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局望夫派出所所长的被害人魏某带辅警在巡逻过程中,对该黑社会成员进行盘查, 何亚新率其他成员用竹条、拳脚对魏某进行殴打,造成魏某轻伤、另一名辅警轻微伤。
2012年4月,该黑社会组织成员与被害人李某坤在望夫镇田面村委会附近公路偶发冲突,何亚新指挥其成员数人持自制来福枪、砍刀等凶器追砍李某坤致其死亡。
2013年起至2016年年底,何亚新、何炳森多次纠集其组织成员在当地以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形式牟取暴利。
同日,茂名中院还对陈喜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陈喜华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