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廉政周村获悉,日前,经淄博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周村区监察委员会对周村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2007年11月至2018年1月,王金生在任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采取虚报冒领、重复报销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挪用资金罪、贪污罪。
经周村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金生开除党籍处分,周村区监察委员会将王金生涉嫌挪用资金、贪污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