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第三方支付平台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出门不用带钱包只用手机就可以购物、聚餐、乘车。但就在为人们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安全问题,尤其是当手机丢失,支付平台里的资金是否还安全。近日,张店的聂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不仅丢失了手机,而且手机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里的网银也被人盗取,损失达一千余元。
8月4日,张店公安分局学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聂女士的报警,称其手机遗失后支付宝以及微信里的余额也不见了,怀疑被人盗刷了。据聂女士介绍,其前一天早上骑电动车去上班,手机放在裤子口袋里,导致手机遗落,粗心的聂女士直到到达单位才发现手机不见了。聂女士只好回家找了一部旧手机暂用。用手机登录微信,聂女士发现微信里的余额全部凭空消失了,只留下了几条在某超市消费的记录。再登录支付宝,同样余额为零,留下的还是几条超市消费记录。两个支付平台上的余额加起来共有1210元,竟在一天之内全部被人消费。聂女士赶紧来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一面安抚聂女士的情绪,一面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查看其微信以及支付宝的消费记录,民警确定了嫌疑人消费的超市,并通过店内监控录像锁定了盗刷聂女士网银的嫌疑人金某。
8月7日一早,民警将金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金某很快便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金某交代,8月3日早上其步行回家,在行至共青团路与世纪路路口时发现地上有一部黑色的手机遂将其捡起,金某见手机没有屏幕锁,于是打开查看了手机里面的微信和支付宝发现里面均有部分余额。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大馅饼”,金某心动了,就近找了一家超市,用捡来的手机支付购买了大量生活用品,并谎称自己是机主在收银员的帮助下套现获得一千元。直到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金某才明白自己一时贪图小便宜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可惜为时已晚。目前,金某因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发现手机丢失,第一时间要致电运营商、银行客服,将手机卡、银行卡等进行挂失;冻结手机银行、支付宝账号;更改各类社交软件密码,并及时通知亲属防止不法分子冒用身份进行诈骗。另外,智能手机最好设置屏幕锁,尽量取消支付平台中的免密支付功能,以免手机丢失进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