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前淄博政务大厅将基本实现“一窗受理”

摘要 淄博市组织收看全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淄博市将出台《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三十二条措施》,尽快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市、区县“一次办...

淄博市组织收看全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淄博市将出台《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三十二条措施》,尽快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市、区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公布一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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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

记者了解到,12月底前,淄博市将出台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除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外,各级各部门要运用互联网思维,进一步简化流程和要件,将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就近能办、全市通办、异地可办”的范畴,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行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代办)制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推行政务大厅“一窗受理”。8月底前,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办事大厅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12月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会议还要求,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进“3545”改革,9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实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12月底前,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优化。根据上级部署,12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领域,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12月底前,实现全市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总量占申报总量的90%以上。

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创造公平营商条件。7月底前,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编制公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为正常的政商交往制定规范、划清红线。加大对淄博籍企业家比较集中的城市和地区异地淄博商会建设支持力度,12月底前出台我市加强异地淄博商会建设的意见。9月底前,出台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结合机构改革,在市、区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针对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主要指标,开展对市、区县营商环境预评价。

此外,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生”,9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制定的失信守信黑红名单认定标准完善管理办法。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省有关部门(单位)统一部署,12月底前,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抽查”,对同时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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