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7月19日,高青县工商局会同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辖区流通领域电器商品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抽检过程中,工作人员对电器产品经营过程中有无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工作人员对被抽检商品相关联的票证账薄、数量等进行了检查,并固定了相关证据,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告诫经营者要规范经营,加强自律和约束机制,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
目前,检测机构正在对抽检的电器产品进行检测,待出具检测报告后,县工商局将会依法公示抽检结果,对销售不合格电器产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传丽 赵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