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纪委关于2起诬告诽谤党员干部问题的通报
为维护党员权利,充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诬告诽谤问题通报如下。
邹城市石墙镇新安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功政诬告村干部问题。陈功政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怀疑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甲干扰其工作,并与村主任陈某乙经常因工作发生矛盾,陈功政对二人怀恨在心。2015年8月,陈功政分别邮寄了5封相同内容的举报信,捏造陈某甲贪污村承包地款等问题,并在寄出的部分举报信上冒用陈某乙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1月,陈功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泗水县泉林镇两泉庄村党员刘付顺诽谤该村党支部书记问题。2015年9月,刘付顺张贴字报,捏造事实,诽谤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损害其名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诽谤他人,刘付顺被泗水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2015年9月,刘付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王多军利用职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6月6日,王多军利用担任陵城区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影响,向陵城区国税局5名征管企业负责人借用奥迪A6汽车作为儿子的婚车。王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按市场价格支付车辆使用费。
临邑县临盘街道崔大村原党支部书记崔学建因违规吃喝招待问题被问责。2007年3月至2017年12月,崔学建在担任临盘街道崔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产生村级吃喝招待费180686元。崔学建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未能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用支出,挥霍村级公共财产,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崔学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城县鲁权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史国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史国军曾负责鲁权屯镇清洁型煤推广工作,2018年2月13日,史国军违规收受某供煤企业给予的一箱价值820元的白酒。史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折价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