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以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决定接受孙述涛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孙成良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免去宋文明、秦宏、赵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丁健、赵可观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胡宗智、杨增胜、李存基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志刚、陈成华、宣令民、苗成营、侯学新、杨洪健、赵新、胡廷、郭景文、高新平、刘成峰、年波、张小兵、纵鹏、王拥军、葛明阳、马恩生、宋德坤、于雷、李昌云、高广才、孙海清、栾晓虹、陈玮、吕正罡、赵文强、陈常懂、吴传玺、金占龙、于建彤、吕成文、田中庆、段彬、刘冬梅、石晓梅、孟国、林虹、易军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孔繁润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魏勇、楚景富、孟凡锋、李谊、王新明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高岩、王勇、李奎顺、陈玉国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闻莉、赵阳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建军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郑友田、姜峰、郭夏霖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