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安监局公布了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3·16”重大事故隐患调查报告,建议对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记3分,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山东九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金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自查,并对其约谈和检查。
2018年3月16日,对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了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聚合反应装置无紧急停车系统、氨环境下未装设有毒气体报警仪、现场2处安全间距不足等5项重大事故隐患。4月13日,依据《市安监局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淄博市安监局成立了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组,对隐患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隐患存在的原因为:蓝星东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加强自动化改造提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不力;技术改造项目未进行设计,导致产生重大事故隐患。评价公司危险因素分析不全面。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间距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出具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
蓝星东大对5项重大事故隐患负有主要责任,由市安监局依法对5项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处罚,对其违法行为记3分。蓝星东大法定代表人,对重大事故隐患产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淄博市安监局对其进行约谈。蓝星东大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淄博市安监局备案。
山东九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安全间距辨识不完整,在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出具“安全生产条件基本可以接受”的证明,对重大事故隐患产生负有重要责任,由淄博市安监局依法进行处罚,并责成其对近2年内在淄博开展的类似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安监局,由淄博市安监局对其进行执法检查。
山东金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进行安全技术服务时,企业安全现状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出具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对重大事故隐患产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责成其对近2年内在淄博开展的类似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安监局,由淄博市安监局对其进行约谈。
淄博市安监局要求,蓝星东大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化工装置进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时,要聘用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正规设计,并依法依规申请审查审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能力,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中介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服务职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