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扶贫资金扶贫对象审核不准 淄博仨村官被处分

摘要 5月30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淄博市博山区纪委监委现将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域城镇岭西村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2013年至2017年,域城镇岭西村在扶贫对象确定过程中...

5月30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淄博市博山区纪委监委现将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域城镇岭西村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2013年至2017年,域城镇岭西村在扶贫对象确定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信息核实不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一户村民被确定为扶贫对象,造成不良影响。时任岭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荣庆,岭西村党支部委员王淑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马镇西沙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魏绍德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魏绍德违反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挪用西沙井村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发放老年人福利、偿还村集体欠款以及个人债务。魏绍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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