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不对,学生打老师更是不可思议。广西南宁一名小学生却在课堂上,将自己的美术老师打成脑震荡。受害老师将该学生的家长诉至法院,索赔2.8万余元。
2017年4月13日,南宁市良庆区某小学的周老师在六年级一个班里上美术课时,教室后面突然传来响声,周老师一看,一名男生椅子倒地,坐在了地上。
周老师回忆说,她当时过去叫男生站起来,他起来以后没有说话,就直接拿起一把雨伞往周老师的头部打了过去……由于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周老师都懵了,立即赶往医院处理,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脑震荡和左耳挫裂伤。由于情况较为严重,周老师只能住院治疗。
周老师说,后来不敢去那个班上课了,“当时如果是一个比较有礼貌的学生的话,他会一下子突然打我吗”?
周老师被打伤事情经过
2017年4月13日下午第三节,周老师在六(3)班上美术课,距离下课大约五六分钟时,大家听到教室最后一排发出较大的响声,再一看,该同学的椅子倒在地上,书包、雨伞也掉在地上,该同学把椅子扶正,站在讲台前的周老师走过去对该同学说:“你要遵守纪律,你坐下,坐下。”
该同学没有说话,周老师用一只手拉起该同学的胳膊,想让他坐回位置,该同学弯腰拾起地上的雨伞打周老师,伞柄打在了周老师的头部、耳朵,鲜血流了出来,周老师用手捂着耳朵,叫该同学坐下来,随后走出了教室,去医院处理。学生把这件事告诉班主任,班主任马上叫来该同学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随后找来目击这件事的学生调查情况。
老师将学生家长诉至法院
这名学生的暴力行为,对周老师造成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鉴于涉事的学生还未满14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于是周老师将这名学生的家长诉至法院,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5月21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代理人表示,他们对原告被打伤深表歉意;其次,他们认为学校和老师,也就是原告对此事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被告代理人认为被告人,即打人的学生小廖,当时是被其他学生推搡倒地,周老师没有尽到耐心了解的义务,导致他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双方都有过错。
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
庭上,小廖的父亲廖先生不愿如数赔偿。他认为其儿子当时在课堂上受同学欺凌,再加上老师的误解,才造成了儿子的一时冲动。
被告小廖父亲廖先生表示——
“如果你距离远,他不可能打你,他也不可能打其他同学,他收拾好(东西)了以后,他会自然坐好,这个老师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她太靠近我小孩了,就好像你看见那条蛇,你一抓那条蛇被蛇咬,这个是正常的。”
廖先生的辩驳让在场的周老师觉得不可思议。周老师说,小廖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本身就有暴力倾向,因为之前也有老师遭受过类似的侵害。
某老师反映:“在我当班的那一节课上,我在讲台批评了他一下,下课之后,他就突然间从衣袖里拿出一把刀,刮破我的衣服。”
对此,小廖的代理律师也做出了辩驳:“证人证言,包括原告所说的,被告存在着暴力倾向,以及性格孤僻怪异没有事实根据,这应当由相应的部门来进行认定。削铅笔的刀,或者一把小的水果刀,不能以此来证明与本案的关联。”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廖先生赔偿周老师12800元,扣除已赔偿的5000元,廖先生还应赔偿7800元。
庭后,记者采访了原被告双方,看看他们怎说——
记者: 我觉得你好像也做出了一些让步,你觉得可以接受吗?
原告 周老师:还可以接受吧。
记者:为什么呢?
原告 周老师:因为毕竟也是为了教育未成年人,对吧。
记者:您心里有什么样的一个希望?
原告 周老师:我希望他以后要有一个好的性格。
记者:你觉得会有歉意吗?
被告:对于我就是说,有没有歉意,我的确我想不通,老师为什么创造一个条件给他打,对这个赔偿来说,我们也是按照一般的情理这样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