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公号5月11日发表评论文章《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空姐滴滴打车遇害事件不断发酵,如何保障民众出行安全值得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反思。
上述评论文章称,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的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这些企业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文章指出,政府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创新,守住底线,统筹新老业态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用市场的力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必须要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努力提升服务,让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让司机工作更有尊严,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这是近一个多月来交通运输部微信公号第9次就网约车平台经营和竞争问题发声,近一周更是以一天一篇的频率密集“喊话”,言犹在耳。
此前,一些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展“烧钱大战”被地方监管部门约谈,随后又被质疑大数据“杀熟”、经营不合规等问题。
3月27日,在一场持续了4个多小时的有关“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公平竞争”的研讨会上,多位传统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和专家指出,对网约车监管不严、规范不够,一些网约车平台的低价策略破坏市场环境,网约车和巡游车应共同守法、公平竞争。
4月9日,交通运输部微信公号发表评论文章《运输市场要公平竞争》指出:企业首先要自律,无论是新的进入者,还是老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永远都是前提,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扰乱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是网约车加快发展、实现繁荣的有效手段,最终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利益。
4月19日,评论文章《网约车发展要“脱虚向实”》谈到:这个“虚”一方面是指“虚拟”,网约车的资本竞赛使得行业不聚焦于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而是以资本所关心的交易量和估值为目标;另一方面是指“虚假”或者叫“泡沫”,这种依靠资本刺激出来的交通需求不是真正的需求,泡沫破裂后的供给也将严重过剩,特别是那些“以租代购”盲目进入行业的驾驶员在资本退潮后将面临巨大的损失,势必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最后各路投资者恐怕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4月23日,评论文章《“烧钱大战”不可持续》指出:“烧钱”补贴烧出了短时的市场份额,也烧掉了长期的市场公平与底线。近年来,网约车、共享单车领域时有出现以补贴为手段的营销方式,这样以低价为手段抢占市场份额的方式也是一种不计成本、争夺一时“数字”份额的方式。实际上,“烧钱”补贴是一些平台公司无视法规、无视市场秩序的行为。有的平台公司甚至利用“烧钱”补贴吸引周边城市“黑车”大举进攻,明目张胆地从事非法运营,这不仅损害了合法合规从业人员的权益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也对整个互联网出行市场造成了严重破坏。
4月24日,评论文章《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称,以互联网为依托,交通运输行业涌现出的新业态企业不是天外来客。在市场经济一次又一次大浪淘沙的洗牌中,这些企业最终是凤凰涅槃,还是横冲直撞成为“一地鸡毛”,诚信至关重要。正所谓大道至简,只有坚守诚信经营、以诚待客,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根本目的,不断精益求精提升服务,企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才能行稳致远。这是市场经济的大逻辑、硬道理。
5月7日,评论文章《交通运输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对监管部门、企业和公众都给出了建议。
文章称,对于交通运输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监管创新。对新业态既要有兼包并蓄的宽容胸怀,也要有一视同仁的刚性监管。业态模式不论新旧,发展平台不论线上线下,监管的标准和力度必须相同,监管的漏洞必须堵上。
对于企业来说,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以为自己“大而不能倒、大而不能管”,而选择性执行法律规章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监管;特别是大企业更要在经营过程中做创新发展的表率,做遵章守法的表率,做引领行业新风正气的表率,切实加强自律,实现良性发展。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在享受新业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清楚物有所值的道理。贪图一时的超值,可能带来的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5月8日,评论文章《包容审慎监管不是放任不管》谈到,一方面,对新业态的出现,应尽量秉持包容的态度,不能“一禁了之”,要鼓励创新,不能一上来就“管死”;另一方面,包容审慎不是迁就,更不是放任不管,必须守住底线,有度有效监管的责任比过去更重了,也更需要监管者的智慧。
文章同时指出,如果在是非对错问题上装聋作哑,对知法犯法者视而不见,那就不是“包容”而是“纵容”,不是“审慎”而是“放任”。运输服务行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对运输服务新业态的监管服务跟不上,不能守住安全与公平的底线,“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效应就会放大,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5月9日,评论文章《互联网交通运输企业切莫“店大欺客”》指出,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对企业的垄断行为都会是当头棒喝。“一家独大”的企业往往会缺乏改善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弱化市场竞争,排斥、限制竞争,扰乱竞争秩序,同时也将大大降低行业的创新意愿,抑制创新活力。这些,都将由消费者来“买单”,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企业追求垄断利润,实施影响公平竞争、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必须要坚决遏制。
5月10日,评论文章《不要把约谈当耳边风》指出,约谈是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改善服务、守住底线的重要举措。约谈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沟通提醒,督促企业自觉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和必要的社会责任,规范自身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被约谈的企业要正视约谈、重视约谈,不要把约谈当“耳旁风”,不要把法规规定当成“稻草人”。要从自身问题着眼,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守住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