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淄博市委书记回复

摘要 近期,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给淄博市委书记留言。淄博市委书记对9条留言作出了回复,留言选登如下:【网民留言】博山沿河东路16号青龙居小区,2014缴纳天然气开户费后至今未开通天然气,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

近期,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给淄博市委书记留言。淄博市委书记对9条留言作出了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博山沿河东路16号青龙居小区,2014缴纳天然气开户费后至今未开通天然气,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请领导帮助我们吧。万般感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留言反映问题,责成博山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青龙居小区在建设时已由淄博国能燃气有限公司对天然气工程进行了设计,并预埋了中压供气支线,但目前供气主管线仅敷设至沿河东部特信商城附近,距离青龙居小区约500米,而敷设通往小区的主管线需要对沿河东路进行破路施工,该路作为博山区交通主干线,车流、人流量较大,改造涉及面较广,需要统筹谋划。下一步,博山区将结合孝妇河改造提升工程,预埋好燃气主管线,争取尽快解决小区居民用气问题。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们淄川文峰路新建的淄川行政中心大楼晚上渣土车拉土轰隆隆到早上,都十多天了影响到休息,严重扰民,万望解决,感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留言反映问题,责成淄川区进行了调查处理。针对渣土车夜间运行扰民问题,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已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影响市民正常休息。

【网民留言】

我想咨询一下张店区政府对过紫鑫园小区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交房已经5年多时间了,房款一分钱没少交,当时开发商口口声声承诺交房两年之内办理房产证,到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留言反映问题,责成张店区、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你反映的紫鑫园(实际应为紫馨园)小区为张店区马尚镇冢子坡社区居委会旧村改造项目,该项目为非开发项目,且存在多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在依法处理完毕前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目前我市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这一遗留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在淄博市张店区城南一号买房时,工作人员告知公积金不能用,说是淄博市都不让用,因为不能用公积金我个人要背负非常高的利息费用,苦不堪言,无奈之下业户们四处奔波,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中心表示开发商未交材料,开发商则推脱材料已经交上面没批,现在两面扯皮,而业主就要交首付,首付交上,如果公积金对接不好,就强制商贷,且不给退首付!老百姓苦不堪言。恳请尽快处理,本周就要贷款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留言反映问题,责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一直按照规定正常运行。你所反映的城南壹号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问题,原因是该项目土地抵押给相关银行,且开发企业未向住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材料并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城南壹号项目开发企业协商,该开发企业已同意为购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按揭贷款合作协议正在按程序办理中。下一步,对符合签订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而拒不签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我们2015年在创业火炬广场项目部干的水电工,到现在3多了工资都没给清,多次讨要总是各种理由拖欠,不是不让拖欠民工工资了吗?能不能帮我们核实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留言反映问题,责成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你及你妻子是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炬广场项目部水电安装王X(班组长)班组的工人。项目结束时,项目部已按王X提供的工人工资表支付完所有工人工资。因你与王X之间存在个人借款问题,故王X未将工资付给你及你妻子。经高新区有关部门协调,双方核实、扣除借款纠纷金额后,王X尚欠你们两人20800元。3月25日,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责令王X通过网上银行将20800元汇入你提供的银行卡中,高新区工作人员经电话回访确认工资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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