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2018年淄博市诚信红黑榜(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联合发布了3起淄博市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暨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一、“7.03”专案
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发票案(原淄博圣禧堂医药有限公司)
“7.03”专案是由审计署转来的央办案件。涉案企业为淄博圣禧堂医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3780789208L)。法定代表人:劳某。
经检查发现,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4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联系,从陇西县德昌药业有限公司、江永诚信药业有限公司、蕲春益康药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375份,金额14018.96万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2199.60万元。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其处以追缴税款5558.31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613.63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
二、淄博瑞昌燃料有限公司
虚开发票案
淄博瑞昌燃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9年3月,税务登记号码370305687209213,经营地址为临淄区梧台镇刘地村北,法定代表人:崔某某。
经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9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开具给重庆永寿新能源有限公司9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9514.71万元,税额为1617.50万元,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转来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结合取证材料,上述发票均被证实为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
三、淄博丰润燃料销售
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
淄博丰润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8月,税务登记号码370305559943288,经营地址为淄博市临淄区梧台镇刘地村北,法定代表人:朱某某。
经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开具给重庆永寿新能源有限公司43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19447.86万元,税额为3306.14万元,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转来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结合取证材料,上述发票均被证实为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