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摘要 德城区黄河涯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何金海、原民政助理王奎勇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07年至2014年,何金海、王奎勇分别任黄河涯镇民政干事和民政助理期间,违规为35名享受五保政策人员办理了低保待遇,造成了国家低保资金...

德城区黄河涯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何金海、原民政助理王奎勇违规办理低保问题。

2007年至2014年,何金海、王奎勇分别任黄河涯镇民政干事和民政助理期间,违规为35名享受五保政策人员办理了低保待遇,造成了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德城区纪委给予何金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奎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陵城区义渡口镇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孚新违规识别贫困户问题。

2016年3月,高孚新在担任潘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贫困户识别工作中,违规将该村4户家庭进行拆户识别,导致贫困户识别不准,对扶贫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陵城区义渡口镇党委给予高孚新党内警告处分。

宁津县保店镇赵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存勇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

2013年,何存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了农村低保待遇,造成了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宁津县保店镇纪委给予何存勇党内警告处分。

临邑县邢侗街道办事处南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成训违规办理危房改造补助待遇、截留私分扶贫项目分红款等问题。

2012年,李成训在担任邢侗街道办事处南北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某村民办理了危房改造补助待遇,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2016年底,李成训在发放南北庄村扶贫项目分红款时,未足额发放给贫困户并将剩余款项平均分予南北庄村其他村民。李成训还存在对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临邑县纪委给予李成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河县刘桥镇朱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吉海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2016年2月,王吉海利用职务便利,在朱庄村贫困户识别工作中,违规将其2家亲戚上报为贫困户并领取扶贫分红。2016年11月,朱庄村某贫困户领取分红款后,王吉海向其索取700 元据为己有。王吉海还存在对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齐河县刘桥镇党委给予王吉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夏津县新盛店镇魏庄村原村干部魏立生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待遇问题。

2016年,魏立生在明知自己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填写上报虚假信息,获得低保资格,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领取低保金1168.4元。夏津县新盛店镇党委给予魏立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在组织调查期间上交财政。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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