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了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农科院)部分党员干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10月底至11月初,市农科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王跃华,副院长郭兴臻,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春华赴厦门参加培训班期间,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擅自前往鼓浪屿、土楼、武夷山等景区旅游,旅游费用在单位财务报销,且违规领取差旅费补助。王跃华、郭兴臻、王春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何海丽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