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3月份二次抽奖中获得5000元大奖的中奖者,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国税局,现场领取奖金。记者了解到,自张店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发票抽奖发红包活动以来,已经有8名市民拿到“大奖”。张店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关注“爱工惠”微信公众号,进入“张店区发票红包抽奖”抽奖页面,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消费金额。通过审核后,系统随机发放微信红包,目前活动涉及3000余商家。活动咨询电话为2850198。
在领取奖金仪式上记者了解到,3名市民是通过在饭店吃饭参与活动得奖的,张店区国税局工作人员首先核实了三人的信息,确认后市民填写张店区国税发票抽奖领取登记表,内容涉及中奖人姓名、身份证号、中奖号码、微信号、电话,最后签字盖手印。据悉,5000元大奖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到手共4000元。
据悉,去年12月张店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通告》,联合张店区财政局、张店区国税局、市工会、各镇(办)等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你开发票、我发红包”发票抽奖发红包活动。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还可以参加二次抽奖,每个月有三个5000元大奖名额,目前1-3月份共8人领到大奖。
抽奖活动目前涉及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美容美体、医疗保健及娱乐等行业3000余户商家,参与行业、参与商家正逐步扩大,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消费取得真实有效的发票均可参加。
想参加活动 市民可这样操作
如果市民想参与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关注“爱工惠”微信公众号,进入“张店区发票红包抽奖”抽奖页面,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消费金额。通过审核后,系统随机发放微信红包。同时,同一微信号下参加抽红包的消费金额当月累计消费金额满300元即获得1张抽奖券,满600元可获得2张抽奖券,依此类推,累计金额越多,获得的抽奖券越多。抽奖券可参加当月的二次抽奖活动,二次抽奖活动每月一期,每期从当期发放的抽奖券中产生3个中奖号码,奖金各5000元。
今后交物业费家装也可参加抽奖活动
张店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开展这项活动,一是为了规范税务秩序,加强商家纳税管理,其次,消费者在商家消费后,万一发生纠纷,发票是最好的维权证据,此举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活动先投放50万元,只要市民参加就有机会获得,红包也是随机发送。下一步市民交物业费、家装都会纳入活动中,参与商家活动范围会更广。”该工作人员说。
商家不开具发票可在线举报
据悉,参加抽奖的发票具体范围为:1、增值税普通发票;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抽奖活动:1、经税务机关鉴定为假发票的;2、未纳入抽奖范围的发票;3、税务机关已公告停止使用的发票;4、尚未填开的发票;5、票面内容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规范的;6、适用范围与消费项目不符的发票;7、超出抽奖时限的发票。二次兑奖时限:每月25日前兑奖。中奖者办理兑奖手续时,需携带中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奖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1、超过兑奖时间未予兑奖的;2、兑奖手续不全的;3、其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形。
据悉,消费者在向商家索取发票不得的情况下,可向张店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2850198。对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张店区发票红包抽奖”微信页面在线举报,也可拨打举报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