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局长到甲鱼馆吃喝打13张白条 拖欠近2万6年才还)
两局长到甲鱼馆吃喝打13张白条拖欠6年,媒体曝光后如数归还
2010年到2012年期间,淮安市民汤女士在宿迁市泗阳县开了两年甲鱼馆,宿迁市泗阳县城管局和泗阳县农机局的局长经常带人来消费,并写下了13张白条,共欠款近2万元。然而,时至今日,经过多次交涉,这些欠款仍旧没有拿到手。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介入调查后,3月23日傍晚六点半,泗阳县城管局综合科相关工作人员专程前往淮安市,把拖欠汤女士的餐费15591元送到了她的手中。当晚8点多,泗阳县农机局派工作人员前往淮安,将拖欠多年的餐费2915元,如数退还给了汤女士。
该媒体稍早前报道,涉事两家单位此前均回复,老局长已经退休,新局长对往事并不知情。
6年多时间,甲鱼馆老板多次索要未果
据悉,这些票据的总金额为19106元,其中12张的消费单位为城管局,共16191元,一张为农机局,共2915元。最早一张账单日期为2011年4月21日,最晚一张日期为2012年5月26日,其中消费最高的一张是2011年7月2日,消费金额为3890元,消费最低的一张是2011年12月2日,消费金额为585元。此外,单据显示,有5次就餐发生在中午,8次在晚上,这两家单位就餐时还购买了酒水和香烟。
据汤女士透露,两家单位分别是泗阳县城管局和泗阳县农机局。汤女士说,在这些票据里,泗阳县城管局时任张局长消费约11000元,票据由时任工作人员、司机签字,到饭店关门前,继任的朱局长也消费了几千元。
汤女士说,饭店在2012年下半年关门后,她就回到了淮安,这六年里,她往返淮安与宿迁泗阳之间不知多少趟,城管局朱局长基本都是以“太极”来应付,而泗阳县农机局两千多元的欠款,也是始终没有拿到。
那么泗阳县城管局两位局长是谁呢?通过网络查询到,2008年12月至2012年2月,泗阳县城管局时任局长确实姓张,后来调任其他单位,2012年2月至今,县城管局长也确实姓朱。
泗阳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曾表示,将数千元票据以“宣传牌”的名义开具发票便可拿钱
汤女士在节目外向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介绍了一个情况,2014年2月,她多次找到泗阳县城管局,当时局办公室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要求她,将三张票据共5952元以“宣传牌”的名义开具发票,拿来之后就可以给钱结账。2014年2月25日,汤女士开到了发票,并交给了那位工作人员,但钱还是没有拿到。后来她去询问这位工作人员,回复是,发票丢了。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3月23号上午在泗阳县城管局见到了汤女士提到的黄姓工作人员,他表示,确实有他签单的数千元餐费没有结账,结账单上注明的接待是由也确有其事,因为泗阳城管局搬迁过多次办公地点,之前的票据在搬迁中遗失,今年春节前才找到,发票目前还没有报账。
黄姓工作人员:这个因为时间比较久,我自己表态,如果这个账不好走,我自己掏腰包把这个帐结了。
记者:为什么要以宣传牌的名义开饭钱呢?
黄姓工作人员:这个时间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记者:就是为什么开宣传牌你也不记得了?
黄姓工作人员:这个我也不清楚,因为我也不记得她(唐女士)给没给我这张票了。
另外几名签单人有的已经不在泗阳县城管局工作,有的已经退休。对于其它餐费为什么没有结清,何时才能结清?朱局长表示,他也不清楚,但他同时承诺,对此要一查到底,不管这些接待是因公还是因私,都会先把汤女士的餐费结清,再进行彻查。
但汤女士当场表示,以前开饭店时不接受个人签单,只能确定签单的人是公职人员,所以她无法确定这些就餐行为是因公还是因私。朱局长又表示,还要进行调查。而就在朱局长表态过的几分钟后,他以要开会为由匆匆离开。
然而,朱局长在2012年2月就任泗阳县城管局局长,以制作“宣传牌”名义开具发票的三次接待都发生在朱局长上任后。这几次接待朱局长是否参加?此后记者多次拨打朱局长的电话,均被挂断。
媒体介入仅两天,涉事两单位将6年多打白条的欠款还上了
3月23日傍晚六点半,泗阳县城管局综合科相关工作人员专程前往淮安市,把拖欠汤女士的餐费15591元送到了她的手中。当晚8点多,泗阳县农机局派工作人员前往淮安,将拖欠多年的餐费2915元,如数退还给了汤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