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人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夏全昌作为该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在未按时上党课、组织生活会未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的情况下,授意工作人员编造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记录、党员评议表格等材料,党建材料造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光市国土局地籍管理科原科长孟祥明等人,在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协助执行对某公司一宗土地查封业务情况下,未能有效确保该宗土地处于查封状态,并出具了土地无查封证明,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孟祥明、地籍管理科工作人员孟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朐县东城街道凤凰山中心村党支部委员、三岔沟村首席代表张少礼,对村民非法采挖岩砂矿未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宫献升,在负责组织实施2016年“山东省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过程中,没有及时对3家镇(街道)卫生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致使出现挪用、挤占、克扣补助费用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滨海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为袁某处理违章时,该中队以罚款票据用完、违章代码填错为由,致使袁某三次往返该中队才将违章问题处理完毕。该中队负责人曲富平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工作人员刘万民受到通报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