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法制局八字工作法 有效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摘要 为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制局推行“亲和、理智、入心、联调”八字工作法,不断提升了行政调解工作质量。

为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制局推行“亲和、理智、入心、联调”八字工作法,不断提升了行政调解工作质量。

一是调解态度要亲和。调解信为先,尊重当事人,感情上始终要贴近民众需求,真心为民,和当事人多谈心、多交心、多沟通,取得当事人的最大信任。

二是调解过程要理智。善于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根据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信息反馈,不断作出调整,修正某些错误的认识,改进调解的策略、方法和技巧,对于当事人针对对方当事人或自己的不理智的、冲动的甚至野蛮的行为,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以宽广的胸怀保持平静的心态,以理智的态度疏导不理智的心理和行为,避免卷入当事人纠纷。

三是调解说理要入心。在扎实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同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适当从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理解当事人所提意见和要求,用直白、浅显、贴切的语言来讲解和分析,用身边的实例进行比较分析,让当事人对调解工作人员的说理“入心”,达到调解目的。

四是充分发挥联调作用。针对矛盾复杂且涉及面广的纠纷,充分发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联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借助调解员、党代表、有名望的乡贤等人员,找准突破口,共同积极做工作,达成互让协议,调解起到1+1+1>3的效果,对于一些无法调解或者当事人不想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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