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正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高峰期,为了能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朋友拿着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积极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安排局党组成员在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依法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无条件及时受理、及时指派律师、及时办理。
2月8日上午,淄川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受援人秦某某委托案件承办人孙成彬送来一面印着“精心呵护农民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锦旗,表示对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秦某某是重庆市人,在淄川某建设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工作期间受了工伤,没有得到公司相应的赔偿,而且公司拖欠他5个月工资一直拒不支付,秦某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了解秦某某的案情后,立即为秦某某办理了援助手续,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孙成彬承办该案。在承办人的努力下,经过多方协调,秦某某终于通过劳动仲裁调解拿到了工伤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9万余元。
2月9日上午,陈某代表33名农民工兄弟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法律服务工作者韦村手中,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陈某等33名农民工在淄川某建筑材料厂工作,2015年年底单位停工之后,拖欠他们11月、12月份的工资未支付。2017年1月份他们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因超出仲裁时效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后来,33人来到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韦村承办该案。历时将近一年,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判决单位应当支付农民工68172元工资。近日,法院将执行款送到农民工手中,他们激动地表示:“没想到时隔两年了,还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多亏了法律援助的帮忙啊”。
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拖欠农民工资案件时有发生,为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淄川区司法局加大对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自2017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62件,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结案262件,办结率达到100%,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