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形成“三区域”和“一核一廊一带一区”生态保护格局

摘要 2月8日下午,《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公开发布。至2020年,淄博将形成中部生态修复治理区、南部山地生态保护区、北部河湖生态保护区3个区域,着力构建“一核、一...

2月8日下午,《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公开发布。至2020年,淄博将形成中部生态修复治理区、南部山地生态保护区、北部河湖生态保护区3个区域,着力构建“一核、一廊、一带、一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格局。

《通知》指出,淄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坚持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建设生态淄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7月,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7年4月,作为2016年度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之一,被国务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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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2017-2020年

主要目标:

基本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不减、性质不转、功能不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及时调整。

生态要素整体质量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8%,森林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5%,湿地萎缩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5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缩减。

治污减排和生态修复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稳定并有所提升;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破损山体及矿山得到有效修复;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绿廊建设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减少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布局:

依据自然地理特征,以及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建设远景的相似性,全面考虑不同区域对生态服务功能的需求,将全市划分为3个区域:中部生态修复治理区、南部山地生态保护区、北部河湖生态保护区,形成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一修复两保护”大格局。各区域内的开发建设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依法依规开展。

(一)中部生态修复治理区

该区域包括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含淄博经济开发区)、桓台县、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总面积2480平方公里。该区域城市组群发展特色明显,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但城市增长边界模糊,城市间生态隔离体系不足,绿化率有待提高;结构性污染较重,化工、建陶企业聚集,矿山开采管理有待加强,矿区生态破坏较为严重,复垦水平低;水资源短缺现象突出,水系生态破坏较为显著,部分河道生态现状较差;淄河下游常年断流,临淄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已形成超采漏斗。

该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造成该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偏重的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扭转该区域生态环境超负荷承载的被动局面,关键是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大建陶区、化工区和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快城区间生态隔离带和沿河、沿路、环湖、绕城生态绿色廊道体系建设,构建完整的城市间生态屏障;加强湿地与河湖生态修复,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增加河流生态水量;加强地下水保护,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进程和雨洪资源利用;依法从严治理淄河河道内违建、采砂等行为。

 (二)南部山地生态保护区

该区域位于淄博市南部,包括淄川区、博山区和沂源县,总面积2368平方公里。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森林覆盖率高,鲁山、原山是淄博市南部重要生态屏障,也是沂河、淄河等河流的发源地,具备提供水源、净化空气等多项生态服务功能。该区域生态环境受人为破坏较小,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已有一定基础。

该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继续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增加森林资源,恢复自然湿地功能;在部分地段封山育林,加强对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规范自然保护区运营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三)北部河湖生态保护区

该区域包括高青县和桓台县部分地区,总面积1117平方公里。该区域农业发达,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保护有一定工作基础,但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和部分地区土壤盐渍化、风沙化等生态问题。

该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人工湿地建设,着力提升现有河流湖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强化沙化植被封禁保护,实施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和秸秆还田。

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

“十三五”期间,立足实际,依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脆弱区域分布特点,着力构建“一核、一廊、一带、一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格局。

(一)鲁山-原山生态绿核

鲁山-原山属泰沂山脉,是鲁中地区重要的山地生态屏障,也是淄河、沂河、孝妇河等重要河流的发源地,为淄博市南部生态高地。

“十三五”期间将着力保护和提升鲁山-原山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生态屏障功能,带动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保护与建设措施:以保护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植被、动物栖息地和小型水库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护水土、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方面的生态功能,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河流水源地,形成保护淄博建成区和水源地的双重屏障。依托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形成的小气候环境,打造“山清水秀、林水相融”的蓝绿生态景观。

(二)交通干线生态廊道

淄博市交通发达,交通干道东西、南北贯通,交织成网。重要铁路有济青高铁、胶济铁路;已规划建设的重要高速公路有东西向的青兰高速、青银高速、济淄潍高速和南北向的沾沂高速、滨博高速,形成三横两纵高速路网;重要公路有张博路、张博附线、309国道、鲁泰大道以及环绕主城区的原山大道、淄河大道、黄河大道等。围绕上述路网,着力打造重要交通线路两侧绿色廊道,打通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动脉。

保护与建设措施:对连接各区县之间的重要公路和铁路两侧实行高标准绿化,实现交通干道绿色化景观化、重要节点园林化,构建大绿化生态格局。

(三)河湖水系生态蓝带

淄博市境内有多条具备重要生态功能的河湖水系。其中,支脉河在高青县境内,其流域有千乘湖、大芦湖,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农业较发达,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孝妇河在淄博市中西部,该流域有五阳湖、文昌湖、齐盛湖,区域工业较发达,但污染源较多,存在一定的湿地退化现象。淄河在淄博市中东部,部分河段生态基流贫乏,河道采砂、垃圾堆存现象严重,存在湿地退化现象,行洪压力较大,淄河上游有太河水库,是淄博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沂河在沂源县境内,是下游沂蒙山区的重要水源地,为泗沂沭水系水生态安全提供保障,该流域建有众多小型水库,部分区域是鸟类聚集区。“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打造支脉河、孝妇河、淄河和沂河4条水系蓝带,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骨架,确保全市生态总体格局稳定。

保护与建设措施:支脉河区域加强生态农业建设,控制农药化肥用量,调整种植业结构,改进种植技术。孝妇河区域改善流域水质,恢复水系生态,提升沿线景观,增加物种多样性,修复和建设自然、人工湿地,强化文昌湖水利和生态节点作用。淄河区域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实施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退耕还林等工程,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进一步涵养水源;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沂河区域以水源地保护和鸟类栖息地保护为重点,建设湿地公园,保护鸟类生存环境和水源地水质,保障下游水生态安全;推动沂源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实施流域生态恢复,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河道自然风貌,增强河流生态功能。进一步恢复马踏湖水系生态,加强马踏湖湿地建设,打造沿湖、沿河湿地生态景观和水利景观。

(四)重点生态修复治理区

淄博市工矿业发达且开采历史悠久,形成大量破损矿山,主要集中在四宝山-黑铁山、炒米山-玉皇山、九顶山、唐家山、山铝赤泥堆和主城区东南部采石工矿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废弃矿山等区域。另外,主城区南部建陶产业聚集区和化工企业聚集区的土壤受到污染,场地遭到破坏,亟需环境治理和绿化提升。“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破损山体及矿区生态修复,大力实施区域绿化工程,进一步减少产业集中区域的空气、水体和土壤等污染。

保护与建设措施:对生态隔离带区域内的矿山生态进行综合治理和恢复,切实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水平,加快绿色矿山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对破损山体采取土地平整复垦、绿化、削坡等措施,重点实施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恢复区域自然生态功能。对南部山区石灰岩及砂石山体开采区进行综合治理和恢复。对于污染场地,加快土壤污染治理和土地整治绿化。进一步减少产业集中区域的空气、水体和土壤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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