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委、淄博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发〔2017〕34号),明确我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具体措施,全面实施23条人才新政。其中,对采购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此举旨在鼓励企业将现有知识产权加快产业化,促进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关键词: 淄博 人才新政 23条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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