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交警对自己酒驾违法行为的处罚,当街扇打交警耳光的嚣张男子李某某,2018年1月30日被郓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1月16日晚20时40分,郓城交警一中队中队长张赫带队,在裕民路与220国道交叉口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牌号为鲁RDD337的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可以用蛇形或者S形描述,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判断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后,执勤民警让驾驶员下车询问,但该驾驶员拒不配合,并声称执勤民警打人了,中队长张赫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在民警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该驾驶员对张赫扇了一耳光,嘴中还不停地叫嚣着“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我打你了”,还不停地侮辱谩骂执勤民警。
事件发生后,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局面难以控制。郓城交警大队李宗增副大队长得到这一消息后,迅速指示民警拨打110报警。110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与交警一起把驾驶人带到郓城县诚信医院进行血液抽取,经过菏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血液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郓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迅速介入调查,在短时间内查清了事实,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