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均通报了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传刚,基层工作处原处长王宏伟,峄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军外出考察过程中擅自改变行程,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7年3月6日至10日,枣庄市司法局委派贾传刚、王宏伟、李培军前往外省考察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除正常考察外,贾传刚在未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与王宏伟、李培军商议绕道江西省景德镇市参观,所花费用均公款报销。贾传刚同时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王宏伟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7年7月21日,枣庄市纪委给予贾传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王宏伟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给予李培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省纪委党风室点评】经过5年来的持续整治,“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不良作风树倒根存现象依然时有发生,贾传刚、王宏伟、李培军等人心存“侥幸”,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自认为采取变通变异方式就能够逃避监督。纠正“四风”必须坚持一刻不放松、半步不能退,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隐形变异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严肃追究,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抓出习惯,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