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淄博市经信委被授予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淄博市经信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工作,坚持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兼顾、互相促进,取得了精神文明和经济发展的“双丰收”。
一是抓班子、带队伍,扎实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基石”。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专门组建文明办,专人专职抓创建,在全委树立了“抓好文明创建是本职、不抓文明创建是失职、抓不好文明创建是不称职”的创建理念。
二是抓载体、促深化,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开花结果”。先后成立了志愿服务队伍,设立了“道德讲堂”,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帮扶共建等各类活动80余次,参与人数1100余人次,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了文明创建和经信事业发展相互促进、同步提高的和谐局面。
三是抓落实,求实效,切实推动经信工作上水平。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引领下,全体干部职工精神好、状态佳、干劲足,工业经济各项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分列全省第5位、第3位和第3位。
文明创建没有终点。市经信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保持文明创建的生机活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力度、谱写文明创建新篇章,推动全市经信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