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关于春节期间禁放或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摘要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部分区县已出台了实施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为共同维护“淄博蓝”。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精准发力,标本兼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打了一场力度空前的生态环保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淄博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年良好天数194天,同比增加11天,“蓝繁”天数252天,同比增加27天。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同比分别改善35.1%、11.7%、11.5%和14.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1.2%,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位。

  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结果。但是,环境治理任务任重而道远。我市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艰巨。新的一年,我市将继续坚持综合施策、精准治理,措施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淄博蓝”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随着狗年春节的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将随之到来。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而且危害身体健康,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是导致“春节霾”的重要原因。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部分区县已出台了实施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为共同维护“淄博蓝”,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让大家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安全、快乐的春节,从我做起,向燃放烟花爆竹说不,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写春联、剪窗花等方式烘托节日气氛,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践行绿色生活。

  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分污染!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春节期间禁放或限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守护蓝天、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新淄博做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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