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快递网点管理办法》2月1日施行

摘要 新闻发布会现场1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淄博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了颁布《淄博市快递网点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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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淄博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了颁布《淄博市快递网点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颁布快递网点管理办法,适应快递行业发展要求

目前,淄博市有许可资质的快递企业及分支机构166家,快递网点600余个。快递网点分布广,盲点多,监管难度大。淄博市快递业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速,但行业整体实力不强,快递网点基础设施滞后,服务水平不高,安全隐患较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快递服务业现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快递网点监督管理方面没有相关明确规定,日常监管缺乏切实有效依据。出台《淄博市快递网点管理办法》是适应快递行业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同时,能够更好的规范、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政府立法,为快递网点监管提供执法依据。

规范网点建设标准,严格规范作业要求

《办法》明确,设置快递网点的快递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并对其设置的快递网点安全运营负责。快递网点建设不符合安全标准、未建立或者未执行快递网点安全检查制度的,设置快递网点的快递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快递网点应当具备独立空间,配备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业务设施,并且监控数据应当接入快递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范围、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快件查询渠道、损失赔偿办法、投诉处理办法、收寄验视制度、实名收寄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等。

快递网点收寄、分拣、存储快件不得露天作业,严禁抛扔、踩踏、坐压等可能造成快件损毁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并对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露天作业、违反安全监控规定及快递网点建设不符合安全标准等相应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李延燕 耿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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