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摘要 2017 年 12 月 27 日,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不锈钢水处理设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017 年 12 月 27 日,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不锈钢水处理设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博环审字[2017]1937 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张家庄工业园,建设性质为技改,其产品及规模为年产 800 件不锈钢水处理设备配件,主要生产设备为:剪板机、冲床、卷板机、抛光机、固化炉等;主要工程组成:生产车间 300 平方米,办公室1 间,一般固废暂存 1 处、危废暂存间 1 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4 年 4 月 18 日,经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批准通过该公司《机械加工、水处理设备制造项目》环评手续(审批文号:博环审字[2014]79 号),2014 年7 月 3 日通过环评验收手续(验收文号:博环验[2014]107 号);本技改项目环评于2017 年 9 月完成环评报告表编制并通过环保局审批(博环审字[2017]1937 号);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建成投产,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无环境投诉举报及环保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30 万元,环保投资 3 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不锈钢水处理设备技改项目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重大变更情况,与环评报告对比,无需变动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暂存由环卫部门抽取,不外排。

2、废气

机加工工序设置密闭房间,用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较小,经移动式除尘器吸收后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外接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排放,经过加强通风、车间遮挡、距离衰减处理等措施排放量较小。固化工序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解处理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焊机、抛光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车间密闭阻挡及距离衰减,对外界影响较小(项目周边最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450米的泰和花园)。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和废品、各种生产设备在运行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定点存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和废品,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废矿物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东营争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经旱厕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取,不外排,不设置检测内容。

2.废气

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0.355mg/m 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 1.51mg/m 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04mg/m 3 、最大速率为 0.009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噪声 Leq 昼间最大值为 58.7dB(A),边界噪声Leq 夜间最大值为 48.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 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和废品、各种生产设备在运行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定点存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和废品,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废矿物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东营争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排放,有组织 UV 光氧处理器净化效率为 77%,主要因为进口浓度较低,其废气处理设置吸收能力一定(设计净化效率出口浓度不大于 10mg/m 3 ),致使其处理效率不佳,根据其排放浓度,基本认为其符合标准。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最近的地表水为孝妇河,距离约 2350 米,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得到了合理利用,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泰和花园约 450 米,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泰和花园的影响不大;项目属于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处理措施合理,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 、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环保局批复意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比对,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项目环保设施满足相关要求,设备运转正常,验收组查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各项检测数据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 、建议

1.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报告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委托有环境监测资质单位进行日常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八、 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环保验收组名单及签字页见附件。


淄博润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QQ截图20171229084751.png



编辑:1062902265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