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的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诚信建设,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信息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并对该类企业给予相应限制或禁入。
淄博市工商局对企业存在的以下四种情况实施信用约束: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报公示;未在规定的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若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予以限制或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据了解,该类企业信息也会通过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利用社会化监督,由社会判断企业的信用状况,选择是否与企业开展交易。
据悉,淄博市工商局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公示的同时,还加大了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截至目前,淄博市因未按规定年报、查无下落或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共28610户,其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为6607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为81户、21816户。市工商局牵头联合22个部门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信贷、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根据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其他部门提供的处罚信息等,依法对 106家企业、55名自然人采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