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淄博职工长期护理险明年纳入“六险一金”

摘要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据了解,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据了解,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5元,从个人账户中划拨35元(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提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定点护理机构享受此办法。《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护理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建立统收统支制度,执行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制度。

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5元,从个人账户中划拨35元(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市直参保人由市财政承担财政补助与福彩公益金部分,区县参保人由区县财政承担。筹集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收支状况适时调整。

在补偿上,对参保人发生的护理服务费用采取定额直接补偿方式,护理保险资金支付护理服务费用标准为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金,护理补助金包括医养结合机构护理补助金、社区养老机构护理补助金、居家护理补助金三类。

《办法》规定,符合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在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居住的,每人每月享受护理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200元、900元、600元,不足月的每天分别为40元、30元、20元。护理补助金给付方式由参保人和定点护理机构按照双方服务协议约定执行。护理保险资金支付护理服务费用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护理保险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参保人因患病、非因工外伤等原因长年卧床达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得分小于60分,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享受护理补助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医疗专家评估确定。其中包括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胆道等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管道(不包括鼻饲管和导尿管),定期对创面处理的;长期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植物人状态;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中度以上(含中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中、重度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导致不能自主吞咽或吞咽困难。申请享受护理补助金的资格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护理保险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定点护理机构包括医养结合定点护理机构、社区养老定点护理机构、居家定点护理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定点护理机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评估纳入工作。其中包括申请医养结合定点护理机构的,应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并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申请社区养老定点护理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社区养老机构内设立门诊医疗机构的,应符合居家定点护理机构条件。社区养老机构内未设立医疗机构的,应与医养结合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定点护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承担居家护理业务,签订医疗合作服务协议,在人员、设施、护理补助金等方面实现功能融合、资源共享。申请居家定点护理机构的,应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且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

《办法》规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终止)参保的,自按规定补足应缴未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享受护理补助金的参保人,门诊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或住院相关医保政策执行。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不再享受护理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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