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虚高的问题由来已久,也是当前医改面临的必须解决的硬骨头。“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只需两张发票就可以完成,避免流通环节的加价行为。让老百姓买药时,真正享受到“出厂价”。除了“两票制”,山东还将在三甲医院中选择部分用量较大、市场供应渠道简单的药品,试行省去所有中间环节、药品由药厂直接配送到医院的“一票制”改革。部分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可增加一票,实行“三票制”。
不过,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疫苗等特殊药品的流通管理,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可以不执行“两票制”。
按照《实施方案》,10月31日前,山东将分别确定“一票制”试点医院和试点企业、药品清单,以及“第一票”“第二票”开票企业清单和允许“第三票”的医疗机构清单。11月1日起,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市率先启动实施“两票制”。12月31日起,全省近3000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
今天,从淄博市卫计委获悉,会议刚刚结束,相关科室正在研究、解读《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淄博将于12月31日起,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