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公安消防大队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曹汉峰因涉受贿罪一审获刑3年2个月

摘要 8月30日,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曹汉峰,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曹汉峰,沂源县公安消防大队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因涉嫌受贿...

    8月30日,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曹汉峰,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曹汉峰,沂源县公安消防大队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因涉嫌受贿,经由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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