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最”城市建设 淄博市多部门联合答媒体问

摘要 8月2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群众关心的...

8月2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什么是“多证合一”,我市“多证合一”改革何时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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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刘鸣岐回答问题

刘鸣岐(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所谓“多证合一”,是指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在2017年10月1日前落到实处。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全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于近日部署实施。我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步骤要求展开。

改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简化准入。“多证合一”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是一脉相承的。截至目前,全市已核发企业“五证合一”营业执照8.7万余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4.2万余份。

实行“多证合一”改革后,工商部门将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一般性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其他部门不再核发被整合的证照,而是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为促进就业创业降低门槛。

二是信息互认。实行“多证合一”,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 走天下。届时,我市将建立“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 “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进一步促进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国务院确定的今年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我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此作出了具体部署。可以说,它突破了投资者、创业者办理登记注册过程的时间和地域局限,必将为我市办事群众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间,降低制度性办事成本,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的动力。

问:《意见》中,提出要“深度放权,实施五减一降一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请问,市发改委围绕减投资审批事项,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加快项目落地方面采取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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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袁长通回答问题

袁长通(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近年来,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我委在行政审批改革中创新提出3210工作目标(3项行政职能,2个工作日办结,1个窗口办理,0收费,0投诉),积极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特别是今年以来围绕减投资审批事项,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加快项目落地方面,着力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果,取得了一定成效。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方面,一是确立和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牵头制定并于8月16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管理理念,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确立和强化了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二是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结合发改工作职能,坚持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以及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凡是其他同类城市已取消的审批项目,我委一律取消;凡是已改为备案的事项,一律不搞变相审批。三是着力简化项目备案手续。对备案项目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做到即收即办。企业在开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请信息后即完成备案。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备案项目1547家,总投资2235亿元,其中,市级备案项目31个,总投资 133.3亿元,做到了即收即备。四是着力减少核准前置事项。除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外,其他事项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并联核准。今年已核准项目9个,总投资30多亿元,涉及热电、水资源等行业领域,做到了核准规范。

在推进项目联审联办方面,确定由分管领导作为项目联合审批部门负责人和首席代表。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要求,我委作为联合审批规划立项阶段牵头部门,全部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纳入联合审批,建立了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和项目联合审批调度制度。今年已牵头组织了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2500吨高品质含氟精细化学品等30多个企业投资项目联审会,顺利完成联合审批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在加快项目落地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对市重大项目实行领导挂包重大项目责任制,严格按照“一线工作法”要求,确保每个项目联系到位、上门服务到位,并协调推进项目联审代办,对于正在办理、又暂时无法提供其他部门(单位)证件的市重大项目,按照“容缺受理”“后置补齐”的原则先行办理,确保审批及时顺畅。今年共组织实施市重大项目345个,总投资300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0亿元,截止7月底,已完成投资505亿元,占全年计划的49%,173个计划新开工项目中已开工115个,占66.5%。

下一步,将按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在总结推广“先批后审”“容缺受理”的基础上,在确定的产业功能区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不再审批”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省核准目录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等制度,负面清单以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三是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完善平台各项功能,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除涉密项目外的所有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受理、部门联合办理、一次办结告知的“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截止目前全市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办理项目2044个。四是强化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建设。结合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参照全省重大项目库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要求,建设全市重大项目库及监管服务平台,并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相衔接,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动态管理、全周期调度督查考核和绩效奖惩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继续实行重大项目联审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服务和调度督查考核,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发挥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实现与行业管理部门、区县政府协同监管。加快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对规范投资行为的引导,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提升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问:《意见》中提出很多便企利民的举措,请问在清理无谓证明、奇葩证明等方面,我市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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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副主任迟文质回答问题

迟文质(市编办副主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三最”城市建设,在服务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基层村(居)一枚“村委章”俨然成为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的“万能章”。

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今年5月份,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一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7〕65号),取消了170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其中,取消市级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141项,取消村(社区)开具证明、盖章环节29项。在整个清理过程中,各级新闻媒体也大力配合,协助提供“奇葩证明”问题线索,并对第一批清理取消成果进行了跟踪报道,社会各界普遍反响较好。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在分批取消各类盖章证明的同时,有必要对各类证明材料实行清单化管理。我们首先从规范村居证明入手,先易后难,计划9月底前,先行向社会公布村(居)开具证明材料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编制保留清单向社会公布,对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前期,在桓台县作了试点,对需村(居)开具证明盖章类材料进行充分调研,对涉及的近300项证明盖章类材料逐一清理,取消254项,保留35项,形成《村(居)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取消优化比例达到85%以上,老百姓普遍反映较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对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部门沟通、查询、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征求意见等获取信息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申请人能够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取消;凡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

在清理规范村(居)证明材料的基础上,10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完成本系统内市、区县、镇(街道)三级所需证明材料的梳理摸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系统内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

同时,通过“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信息共享等改革举措,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从而在源头上解决环节多、效率低、办事难等问题,切实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问:我市采取哪些措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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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房泽军回答问题

房泽军(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近年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实行“四减”(减事项、减时间、减要件、减程序)、“四加”(加互联网、加EMS、加服务、加延伸)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可零次跑腿比例达到99.5%,行政审批平均办理时限由过去12.75天压缩到3.61天,效率提升了72%。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创新政务服务互联网办理方式。推行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移动办公app等互联网办理方式,拓宽网上办理渠道。开发政务服务平台邮政快递邮寄系统,建立许可证照(批复)免费邮政快递工作机制,实行许可证照和申请材料免费收寄服务。建立网上智能大厅自助服务区,配备专人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申报指导服务。

二、进一步简化办理要件和材料。在市与区县“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面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和要件。共计精简涉及15个部门、54个事项的98个审批要件,精简审批要件的许可事项数达到总事项的27.1%。

三、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开展政务服务“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试点工作,全力打造基层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政务服务工作环境。截至目前,全市86个区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接通了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网络,50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全市建成村居代办点1876处,占全市行政村的60.4%。

四、推行政务服务亲情化。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许可公示、AB角、一事一评、跟踪回访、监督投诉、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一线工作法和“微笑服务工作法”,在进驻部门窗口实施延时、预约以及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强调“换位思考、温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紧密围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三最”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网上办理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五级联动”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同时,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和监督,并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http://zbzwfw.sd.gov.cn)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众号: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线提交,拨打投诉热线(0533-2779369)电话投诉,也可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意见箱和来信来函书面提出。(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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