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决定:接受王浩辞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决定:接受周连华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于海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于海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浩辞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5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浩辞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连华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5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周连华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5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周连华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
于海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于海田任淄博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5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于海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