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淄博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淄博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评选结果,介绍了我市去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所取得的优秀工作成果,并就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2016年度,淄博市各级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新制度、新机制不断建立,取得一批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工作成果。为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新成就、新亮点,记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营造法治氛围,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行政机关中组织开展了“淄博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经评审,确定了淄博市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制政府建设十件大事。
这十件大事是:
1、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五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有章可循
2、创新重大行政决策启动机制:政府决策法治化取得实质突破
3、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乡镇延伸:政府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三级覆盖
4、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基本建立
5、三部环保安全立法出台:生态淄博制度“四梁八柱”逐步完善
6、出台矛盾多元化解办法: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7、首次对区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第三方”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由社会进行认定
8、创新实施远程视频联动审批:“三最”城市建设硕果累累
9、行政应诉主官参与:依法解决行政纠纷渠道更加畅通
10、健全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群众涉法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