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张军任中央政法委委员,系山东博兴人

摘要 据2017-03-08山东简报,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的中国长安网近日对“领导机构”栏目进行更新,据最新名单显示,山东老乡张军已任中央政法委委员。张军在今年2月24日刚刚升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履历1973.01-1975....

据2017-03-08山东简报,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的中国长安网近日对“领导机构”栏目进行更新,据最新名单显示,山东老乡张军已任中央政法委委员。

张军在今年2月24日刚刚升任司法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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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履历

1973.01-1975.10,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10-1978.08,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8.08-1982.08,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8-1985.08,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8-1995.0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09-1991.01,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1-1992.11,挂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锻炼)

1995.01-1998.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11-2000.08,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0.08-2001.1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12-2003.06,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08-2002.07,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06-2005.08,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8-2007.10,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09-2006.12,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10-2008.04,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4-2012.11,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1.09-2011.10,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2.11-2017.02,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7.02-,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相关链接:科班出身 曾任“生死判官”

离开12年后,张军重回司法部。张军现年60岁,本科、研究生曾先后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曾师从著名刑法分则专家王作富。

研究生毕业后,张军于1985年进入最高法任研究室综合处书记员,此后历任刑事处副处长、处长、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于2001年底升任最高法副院长,时年45岁。

一年半后,张军于2003年调任司法部副部长,此后曾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师从著名法学家马克昌,获法学博士学位。

在司法部副部长任上,张军干了两年,之后于2005年8月“回炉”最高法,再次走上最高法副院长岗位。

张军“回炉”有一个重要背景: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负责复核死刑案件的最高法审判员们,被称为握有生杀大权的“生死判官”。张军即为首批“生死判官”之一。

按照流程,各省的死刑判决上报最高法后,要先后经过最高法刑庭、合议庭等部门的复核,然后由主管副院长核准,最后由院长统一签发死刑执行命令。可见,在死刑复核的流程中,最高法的主管副院长责任重大。重回最高法的张军,就是负责核准死刑判决的主管副院长之一。

张军负责核准死刑复核案件期间,部分死刑判决经最高法复核后改判。典型案例如念斌案,2008年至2011年间,念斌四次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一直没有核准。

2007年,张军开始担任中纪委常委,2011年11月被明确为正部级。2012年11月4日,在十七届中纪委八次全会上,被增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担任中纪委副书记以来,张军有一个重要职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此外,他还数次做客中纪委官网,解读中央巡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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