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日至8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淄博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并向淄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省委巡视“回头看”,是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淄博实际,市委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整改。
那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淄博反馈了哪些巡视意见,通报了哪些单位?
★ 严肃问责追究。针对淄川公安分局存在的问题,责成淄川区委对淄川公安分局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公安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 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市纪委总结2016年第二批巡察监督工作情况,部署第三批巡察监督工作,召开了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研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路措施和方法途径。研究制定《关于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以及纪律审查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各派驻纪检组梳理出99个对权力集中部门单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89条加强监督的制度性意见。
★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17年1月3日,淄博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王修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严明纪律规矩,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
★ 及时通报曝光。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的通知》,分77批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起。2015年,选取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了《淄博市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汇编》。
★ 加大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问题,组织市政法各部门开展了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细化分解了13种具体违规情形行为,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对市旅游局原局长未经集体研究擅自挪用旅游质保金问题,依规依纪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加大对涉案资金的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财产损失。
★ 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防止相关问题反弹,责令市统计局、淄博职业学院对招投标行为作了规范,严格政府采购管理。
★ 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仍较普遍”问题,及时予以清退,对部分市直部门违规发放移动通讯费用补贴、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等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令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精神文明奖发放进行规范,对发放范围进行了重新核定,对不在发放范围的全部收回。
★ 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以来,市纪委开展了5批次、对71个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开展了违规发放移动通讯费用补贴、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等专项检查,对违规用公款缴纳、报销的话费全部予以收回。结合全市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共检查126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涉及4大类问题资金2000多万元。
★ 加强制度规范。对移动执法终端配备范围、标准、审批程序、预算安排等作出具体规定,责令淄川公安分局党委与各单位逐一签订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堵塞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3182766;邮政信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市整改办公室,邮编:25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淄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bsz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