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作工作报告。 (周晟 摄)
2月24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4899件,审、执结276216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935件,判处罪犯2099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10件,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19人;执结各类案件82790件,执行兑现金额163.71亿元。
审结刑事案件16935件,职务犯罪案件710件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4899件,审、执结276216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6.57%和2.93%;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235件,审、执结24615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18.01%和13.92%。
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935件,判处罪犯20993人,审结杀人、放火、绑架、强奸等犯罪案件576件,涉毒品犯罪案件748件,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12件;审结“两抢一盗”、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023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10件,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19人,依法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全市法院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3522件,同比上升7.84%。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75615件,同比下降6.65%,标的额600.50亿元,同比上升175.81%。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725件,同比下降66.11%。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82790件,执行兑现金额163.7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16%和45.81%,将47113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推进“刑责治污”“刑责治安”,发放司法救助金587.81万元
五年来,全市法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扎实推进“刑责治污”,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114件,同比上升165.12%。全力抓好“刑责治安”,审结重大劳动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46件,同比下降19.30%。
淄博全市法院继续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规范群众来信办理程序,全面推行远程视频接访,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信访渠道。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访6272人(次),办理来信1598件(次)。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接待群众申诉咨询333件,律师代理申诉21件。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非访违法犯罪行为,去年共判处刑罚2人,行政拘留6人,依法实施训诫5人。
全市法院创新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1.6%。为894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90.5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87.81万元,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广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全市法院确认诉前调解案件1442件,促进形成化解纠纷的社会合力。
遴选首批入额法官402名,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19.05%
五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积极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以改革增活力,以改革提效率,以改革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市法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产生首批入额法官402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3.98%,员额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平均达16年。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19.05%。
淄博全市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继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共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5000余条,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54160份。所有裁判文书自动生成二维码,实现案件终身识别、信息一键推送。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74.24%。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强制执行“飓风行动”等主题新闻发布会59次,图文、视频直播庭审42次。
淄博全市法院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1.38%。淄川区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87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为7天。坚持有错必纠,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81件,决定再审63件,改判160件。加强对审判质效的分析、管理和通报,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均值达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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