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责治污(之二):淄博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摘要 2月24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刑责治污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庆涛介绍了全市在深入开展“刑责治污”专项活动中取得的成就。

2月24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刑责治污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庆涛介绍了全市在深入开展“刑责治污”专项活动中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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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涛介绍全市在深入开展“刑责治污”专项活动中取得的成就


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

淄博是传统重化工工业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一直影响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抓环保治理,生态淄博建设实现了重大突破。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分别达到183天、225天,分别比2014年增加63天、9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

书记、市长亲自抓

市委、市政府对刑责治污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市长周连华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定期主持召开刑责治污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安排部署具体任务。

为协调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各区县及政法、环保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保证了对刑责治污工作的强有力领导。

打击震慑效果明显

政法和环保等部门健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联动执法,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6年,全市共侦办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8人;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检察监督工作获得“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在淄博举办。

庄严承诺:有案必立、立案必查

刚刚闭幕的淄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生态淄博建设的任务目标,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并对继续深入开展刑责治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周连华市长在市十五次人代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入开展刑责治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刑责治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深入开展刑责治污工作,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政法、环保等部门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问题,要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真正让环保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切实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隋旭光 周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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